領獎公告:

     請103學年度普物競試得獎人員(甲等獎除外),於6月30日前,親自至物理系主任辦公室黃伯榔先生處,填寫相關個人資料(聯絡電話、身分證字號、郵局局號與郵局帳號),以便匯入個人郵局帳戶與聯絡用,逾期未填寫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