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獎公告:
請103學年度普物競試得獎人員(甲等獎除外),於6月30日前,親自至物理系主任辦公室黃伯榔先生處,填寫相關個人資料(聯絡電話、身分證字號、郵局局號與郵局帳號),以便匯入個人郵局帳戶與聯絡用,逾期未填寫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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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型: 公告/一般
公告狀態: 重要
公告人員:
公告日期: 2015 / 06 / 22 10:58
更新日期: 2015 / 06 / 22 1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