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校通識教育規定,在此重申以下注意事項,請各同學注意:
1.新、舊制通識課程選修要點請參考本中心網頁。
2.105學年轉學生適用105學年度之通識規定。
3.105學年轉系生請依學號-即那一學年入學成大即適用於那一學年的規定
4.105學年度新制學生應於人文學、社會科學、自然與工程科學、生命科學與健康、科際整合等五領域中至少修習三領域。其中「科際整合」已為一個獨立的領域,學分無法再合計於其他四大領域之相關領域。(舊制仍可合計於其他四大領域之相關領域)
5.105學年度新制學生得修習他系科目承認為通識學分,且應於修課當學期選課期間內提出申請,並經所屬學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核准。(舊制只能修習他院科目承認為通識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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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型: 公告/一般
公告狀態: 大學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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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 2016 / 09 / 09 14:18
更新日期: 2016 / 09 / 09 14:18